我校荣获山西省首批“依法治理标兵单位”荣誉称号
2010年12月7日,在山西省第二届“十大法治人物”暨法治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,我校被授予山西省首批“依法治理标兵单位”光荣称号,接受了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及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的联合表彰。
近年来,我校紧紧围绕地方政府工作大局,着眼于推进转型跨越发展,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十一五期间的依法治省规划和《“法治山西”建设实施纲要》,从加强法治教育入手,狠抓以依法治校为基础的新德育观。坚持把依法治校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,和学校日常管理相结合,和校务公开、民主办学相结合,和学校的教学实践相结合,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,使学校步入了依法办学、依章治校、科学发展的轨道,2003年被山西省依法治省领导组评为“依法治理先进单位”,连续五年被县、市授予“平安校园”称号。
光荣的称号、未来的起点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、开拓创新、不断进取是怀仁一中的本色,我们一定会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,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,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,把依法治理和校园内涵提升结合起来,为怀仁一中特色建设增加新的亮点。